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9日10时至2022年6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 柳工牌轮式装载机1台 |
起拍价:5.152万元 | 保证金:0.516万元 | 加价幅度:500元 |
车辆实际位置 | 四川同创柳工机械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车辆存放处 |
颜色 | 黄色 |
钥匙 | 有 |
工作小时数 | 9488.5小时 |
车辆识别代号 | CLG850H001716787 |
车辆型号 | CLG850H |
车辆制造日期 | 2017-10-16 |
其他说明 | 1、拍卖标的物是以其现状拍卖,请出价时以现状予以酌情考虑。买受人应当自行前往查看、了解拍卖标的物,本院披露的瑕疵只基于车辆表面显而易见的,其他未能披露的瑕疵(特别是车辆的维修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到车辆停放地查看,所有的瑕疵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柳工牌轮式装载机1台。车辆外观部分已产生锈迹,车身多处凹陷破损,部分轮胎磨损较严重,驾驶室车门以及驾驶室内多处损坏,车辆维护保养较差,成新率较差,现场查勘时未能启动车辆检测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3、该拍卖标的物的具体违章、罚款、年审情况、维修情况等由买受人根据本院披露的车牌号、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等信息自行查询了解。该标的物所涉及的违章、罚款、过户、年审、相关停车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该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本院将向买受人送达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该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具体过户要求以车辆管理部门通知为准,本院对此不承担责任。 |
注:该车辆里装有柴油,本院仅处置车辆,买受人购买该车辆前需联系本院了解相关情况,待柴油处置后可正常交付财产;车辆可能存在违章记录未处理、车辆未年检、保险过期等情况,具体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车管部门核实,本院不负责处理。
1.本院依法委托四川良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车辆进行传统评估,并形成了川良建评报字[2021]第1-013号评估报告,上述车辆的评估结果:7.36万元。
2.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车辆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请竞买人先行垫付并保存相关票据,后凭相关票据向法院申报退费。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报告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提供的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重新拍卖并予以没收保证金。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2年6月2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五、本院于2022年6月13日电话(被执行人联系不上已提前公示)通知到被执行人、申请人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六、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年7月1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成都二仙桥支行,账号:955 8854 4020 0407 8450)。尾款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2年7月22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36号)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八、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办理财产权证的转移、变更手续的,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交付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咨询或看样预约: 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400-9959166、15308172822(四川优拍)或登陆网址http//www.sfupw.com网站自助预约。预约成功后,辅拍公司将在竞价前统一组织看样,请意向竞买人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三段36号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六月十三日